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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有3天,记得把这件事办了再汇算清缴

发表于:[2024-9-21] 来源:web

科技型中小企业请注【zhù】意【yì】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【tí】高到75%,基本规定、政策理解、具体流程,9-21前您要这么【me】做~~。财税〔2017〕34号规定,将科【kē】技型中【zhōng】小企业开【kāi】发新技术、新【xīn】产品【pǐn】、新工【gōng】艺实际【jì】发生【shēng】的研【yán】发费用加计扣【kòu】除比【bǐ】例由50%提【tí】高【gāo】到75%。新的政策规定【dìng】,在9-21至【zhì】9-21期间,科【kē】技型中小企业【yè】开展【zhǎn】研发活动中实际【jì】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【zài】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【àn】照实【shí】际【jì】发【fā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【jì】扣除【chú】。科【kē】技型中小企【qǐ】业享受【shòu】研发费【fèi】用加计扣【kòu】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【kǒu】径按照财税〔2015〕119号【hào】文件执行【háng】。不是所有的企业【yè】都享受【shòu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%,仅仅是科技型中小企业【yè】享受。


  还【hái】剩3天,科技型中小企【qǐ】业请注意,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【lì】提【tí】高到75%,基本规【guī】定、政策理解【jiě】、具体流【liú】程,9-21前您要【yào】这么【me】做~~

  

  一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%

  (一)基本规定

  财税【shuì】〔2017〕34号规【guī】定:将科技型【xíng】中【zhōng】小企业开【kāi】发新技术、新产【chǎn】品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【fā】费用加计扣除比【bǐ】例【lì】由50%提高到75%。

  新的政【zhèng】策规定:在【zài】9-21至【zhì】9-21期间【jiān】,科【kē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【fā】活动中实际【jì】发【fā】生的研发【fā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【chǎn】计入当期损益【yì】的,在按规定【dìng】据实扣除的【de】基础上,再按【àn】照实【shí】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【wú】形资产【chǎn】的,在上【shàng】述期间按照无【wú】形资【zī】产成本的【de】175%在税【shuì】前摊销。科技型中小企业享【xiǎng】受【shòu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【zhèng】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税〔2015〕119号文件执行。

  (二)政策理解

  (1)不是所有【yǒu】的企业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【jì】扣【kòu】除比【bǐ】例提高到75%,仅仅是科【kē】技型【xíng】中小企业享受。

  (2)哪些企【qǐ】业属于【yú】科技型中小企业:简【jiǎn】单直【zhí】接讲,取得科技型中小【xiǎo】企业入库登【dēng】记编号的企业即为科【kē】技型【xíng】中小【xiǎo】企【qǐ】业,可享受科【kē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75%加计扣【kòu】除优惠政策。

  (3)享受【shòu】方式:研发费用加计【jì】扣【kòu】除【chú】政策属于汇缴享受的优惠项【xiàng】目【mù】,即季度预缴申报时,允许据实计算扣【kòu】除,年度【dù】汇【huì】算清【qīng】缴申报时,再依照规定享受加【jiā】计扣除优惠政【zhèng】策【cè】。

  二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标准和如何申请

  (一)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般标准

  根据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>的通知》(国科发政【zhèng】〔2017〕115号)规定:科技型【xíng】中小【xiǎo】企业须同时满足【zú】以下条【tiáo】件【jiàn】:

  1.在中国境内(不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注册的居民企业。

  2.职工总数不【bú】超过【guò】500人、年【nián】销售收入不超【chāo】过2亿元、资【zī】产总额不【bú】超过2亿元。

  3.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【shǔ】于国家规【guī】定【dìng】的禁止、限【xiàn】制和淘【táo】汰【tài】类。

  4.企业在填报上一【yī】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【chóng】大安【ān】全、重大质量【liàng】事故和严重环境【jìng】违法、科【kē】研严重失【shī】信行为,且【qiě】企业未【wèi】列入【rù】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【míng】单。

  5.企业根【gēn】据科技型中【zhōng】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【háng】综合评价【jià】所得分值不【bú】低于60分,且科技人【rén】员【yuán】指标【biāo】得分不得为0分。

  (二)可以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定

  根据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文件规定,符合科技型中小企【qǐ】业条件【jiàn】第(一)~(四)项【xiàng】条件的企业,若同时【shí】符合下【xià】列【liè】条件中的一项,可【kě】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【xiǎo】企【qǐ】业条件:

  1.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;

  2.企业近五年内【nèi】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【zhōng】排在【zài】前【qián】三【sān】名【míng】;

  3.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;

  4.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。

  ——通【tōng】俗直接讲,高新技【jì】术企业只要符合规模标准“职工总数【shù】不【bú】超过500人、年销售收入【rù】不【bú】超过2亿元【yuán】、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”就是科【kē】技型中【zhōng】小企【qǐ】业。

  (三)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方式

  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文件【jiàn】规定,科技【jì】型【xíng】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【cǎi】取企【qǐ】业【yè】自主评价、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【zhī】实施、科技部服务【wù】监督的工作模式【shì】。

  具体流程是:

  1.企业自主评价,并在线填报《科技型【xíng】中小企【qǐ】业【yè】信【xìn】息表》,网址:www.innofund.gov.cn。(企业企业【yè】只要做第【dì】一步,内容【róng】不完整的企业补正)

  2.省级科技【jì】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【qǐ】业填报的《科技【jì】型【xíng】中小【xiǎo】企业信【xìn】息表》内容是否完整进【jìn】行确【què】认。内容【róng】不完整的,在服务平台上通【tōng】知【zhī】企【qǐ】业补正。

  3.信【xìn】息完【wán】整且符合【hé】条件的,由省级科技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部门在服务平台公【gōng】示10个工作日。

  4.公示无异议的企业,纳入信【xìn】息库并在服【fú】务平【píng】台公告;有异议的【de】,由【yóu】省级科技【jì】管理部门【mén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【háng】核实处【chù】理。

  5.省级科【kē】技管理【lǐ】部门为入库企【qǐ】业赋予科【kē】技【jì】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。

  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【yè】即为【wéi】科技型中小企业,可【kě】享【xiǎng】受【shòu】科【kē】技型中【zhōng】小企【qǐ】业研发费用75%加计扣【kòu】除优惠政策。

  (四)2017年度汇算清缴还来得及

  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【guān】于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国科火字【zì】〔2018〕24号):凡欲享【xiǎng】受2017年度科技【jì】型【xíng】中小企业研发费【fèi】用税前【qián】加计扣除【chú】比例【lì】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9-21前通过评价工作系【xì】统提【tí】交《科技型中小企【qǐ】业【yè】信息【xī】表》。请【qǐng】有关企【qǐ】业及早在评价【jià】工作【zuò】系统上进【jìn】行【háng】注册、开展评价,以满足企业所【suǒ】得【dé】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。

  温馨提醒

  不【bú】是9-21前【qián】取得科技型中【zhōng】小企业【yè】入库登【dēng】记编号,仅仅是通过评价【jià】工作系统提【tí】交《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【xī】表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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